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吊装A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管理。
2、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2.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压力机搬运起重,并保存检修档案。
2.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2.3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压力机搬运公司,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2.4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3、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3.1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3.2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3.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
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 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吊装作业安全须知:
·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压力机搬运安装,严禁酒后作业;
·贵州吊装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内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天桥区压力机搬运,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大雪、大雨、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姓名: | 王经理 ( 销售经理 ) |
手机: | 18605312131 |
业务 QQ: | 522837438 |
公司地址: | 济南市历城区春秀路鲍德炉料厂院内山东重联起重 |
电话: | 0531-89821111 |
传真: | 0531-89052888 |